要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,提高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。要坚持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的发展观,让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,从根本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。要坚持依法律按政策按程序办事,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。要认真研究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,抓紧建立和完善“严打”经常性工作机制,抓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提高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。要不断发展创新“枫桥经验”,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,就地解决矛盾纠纷,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,推动全国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。 